- 高级、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集采类别: 教育培训
- 发 起 人: 魔戒
- 发布时间: 2010-07-15 17:02:11
- 报名截止: 2010-08-09
- 商品原价: 4300
- 集采价格: 3900
- 联系方式: 报名可见
- 联 系 人: 报名可见
- 集采地点: 龙腾本
- 结束时间: 2010年8月
集采详情说明
我不想再说那么多了,大家不用担心自己的条件达不到,只要年龄到了我会想办法帮大家报上名的。报上了再交学费,别忘了感谢我呀!
详细说明: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3900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380
培训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局
上课地点:惠新东街1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局宣教中心
上课时间:8月14日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要求,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将于2010年下半年举办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三)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四)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报名资料
(一)申报人员须填写《北京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报表》(申报表附后——可复印A4纸,也可到报名点填写)贴照片,
(二)开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本人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新一代身份证复印两面)复印件(A4纸)各1份。
(四)3张同版的标准二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
(五)填表说明
1、《北京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报表》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也可以电脑打印填写(申请人须签字) ,如姓名有生僻字,须加注汉语拼音。
2、表格中鉴定机构意见一栏不填,其它项目都要认真填写,确实没有的项目填“无”,并加贴标准二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
(六)《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须按照附后的样本填写。
三、申报时限:
(一)周六班(每周六上课)即日起报名,截止于2010年8月14日,于2010年8月14日开课。
(二)周六日班(每周六日上课)即日起报名,截止于2010年9月28日,于2010年10月9日开课。
四、课程设置: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总结与文件筐特训。每个模块一天。
一、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报名):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证书颁发:
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持证者求职、任职、晋升等有效证件。
三、收费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3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午餐费等)。
四、报考资料:
报考资料:本人最高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张2寸蓝底照片、蓝底电子版照片和工作年限证明(人事章)。
五、课程安排:
1、周未班于8月15日开课(每周日上课),共7天半课时。
2、脱产班于考前两周上课,具体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说明: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3900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380
培训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局
上课地点:惠新东街1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局宣教中心
上课时间:8月14日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的要求,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将于2010年下半年举办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三)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四)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报名资料
(一)申报人员须填写《北京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报表》(申报表附后——可复印A4纸,也可到报名点填写)贴照片,
(二)开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本人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新一代身份证复印两面)复印件(A4纸)各1份。
(四)3张同版的标准二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
(五)填表说明
1、《北京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报表》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也可以电脑打印填写(申请人须签字) ,如姓名有生僻字,须加注汉语拼音。
2、表格中鉴定机构意见一栏不填,其它项目都要认真填写,确实没有的项目填“无”,并加贴标准二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
(六)《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须按照附后的样本填写。
三、申报时限:
(一)周六班(每周六上课)即日起报名,截止于2010年8月14日,于2010年8月14日开课。
(二)周六日班(每周六日上课)即日起报名,截止于2010年9月28日,于2010年10月9日开课。
四、课程设置: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总结与文件筐特训。每个模块一天。
一、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报名):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证书颁发:
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持证者求职、任职、晋升等有效证件。
三、收费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3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午餐费等)。
四、报考资料:
报考资料:本人最高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张2寸蓝底照片、蓝底电子版照片和工作年限证明(人事章)。
五、课程安排:
1、周未班于8月15日开课(每周日上课),共7天半课时。
2、脱产班于考前两周上课,具体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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