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报名中
- 集采类别: 教育培训
- 发 起 人: 金喇叭少儿口才与主持
- 发布时间: 2012-03-06 16:02:13
- 报名截止: 2012-03-31
- 商品原价: 20
- 集采价格: 20
- 联系方式: 报名可见
- 联 系 人: 报名可见
- 集采地点:
- 结束时间: 3月
集采详情说明
[size=4] 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组委会
语组委字(2011)1号
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宗旨
普及语文知识,推广普通话,规范汉字使用,全面展示我国语文教育成果,加强中小学生的文学素质教育,培养语文学习和发展的能力,切实提高新课标所要求的语文素养,营造努力学好母语,提升人文素养的氛围,推动我国语文素养教育的深化与发展。
二、活动口号
语文天生重要
三、主办单位
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
四、专家委员会(拟,排名以姓氏拼音为序)
陈昌凤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副院长
程曼丽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杜声显 著名歌唱家、朗诵家、中国儿童艺术剧院著名艺术家
傅溪鹏 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高洪波 著名作家
胡 芳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副院长
韩小蕙 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光明日报》高级编审
卢 勤 团中央中国少年儿童出版总社副总编
孙云晓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大龙 中国记协新闻发展中心主任
伍振国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
席 殊 中国著名硬笔书法家
于黛琴 中国国家话剧院一级演员
张国强 著名书画家、中国金都书画院副院长
周 明 中国散文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常务副会长
赵玉明 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
五、支持媒体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中国教育电视台、语言文字报、教育文摘报、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等。
六、参加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小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原则上一支参赛队由来自同一所学校15名学生组成,由学校推荐1名领队老师。每所学校可以组建2支代表队。分赛区选拔出的参赛队,直接参加全国大赛。
七、活动组别
小学A组:小学三、四年级学生
小学B组:小学五、六年级学生
初中组:初中学生
高中组:高中学生
八、活动内容
1.语文知识运用比赛
以《语文课程标准》中的各学段语文知识要求为基本范围,现场闭卷答题。
2.中华传统经典诵读
现场诵读古今中华经典诗文和各地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可参考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限时5分钟。
3.阅读比赛
在规定时间里,阅读指定文章,迅速完成答题。命题范围:国家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中小学生阅读书目用书。
4.写作比赛
命题作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书法比赛
现场书写硬笔书法或毛笔书法作品一件(硬笔字作品字数不少于30个字,毛笔字作品字数不得超过20个字)。
6.才艺展示比赛
包含讲故事、演讲、主持、脱口秀、相声、小品、单双簧、课本剧等,个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8分钟。
九、参赛办法
每名参赛选手任选2项参加比赛,其中语文知识运用比赛为必选项目,其他5项任选1项;选手2项比赛得分之和为个人总分;各代表队所有参赛选手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为团体总分。
十、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于2011年11月启动,至2012年7月结束。活动分组织发动、各分赛区、学校选送和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
1.组织发动(2011年11月——2012年1月)。下发活动通知,成立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发动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活动。
2.各地开展活动(2012年3月——2012年5月)。各单位联合本地、本校情况开展选拔活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 3.全国总决赛(2012年暑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北京举行全国总决赛,举办讲座,参观游览,举行表彰大会。
十一、奖项设置
大赛根据各组别、类别分别设立奖项。
1.学生个人奖项设置为:金、银、铜奖。
2.团体奖
根据各代表队的团体总分确定获奖等级,团体奖设金奖、银奖、铜奖。
3.指导教师奖
主要对象为参赛队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4.单位奖项
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最佳组织奖。
十二、奖项评定原则
1.个人奖项以卷面分数或现场评分为依据,均按2:3:5的比例评出金奖、银奖、铜奖。
2. 团体综合奖以各代表队所有参赛选手比赛所得分值之和为依据,按2:3:5的比例,评出金奖、银奖、铜奖。
十三、全国组委会昌平赛区联系方式
地址: 昌平区回龙观冠庭中心10号楼1单元602
邮编:102208
电话:(010)81748858
联系人:张老师 QQ:2514469375
网址:www.zgqsnjz.com 该网址不再展示
该网址不再展示
E-mail:yuwensuyang@163.com
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本细则由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和发布。[/size]
语组委字(2011)1号
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宗旨
普及语文知识,推广普通话,规范汉字使用,全面展示我国语文教育成果,加强中小学生的文学素质教育,培养语文学习和发展的能力,切实提高新课标所要求的语文素养,营造努力学好母语,提升人文素养的氛围,推动我国语文素养教育的深化与发展。
二、活动口号
语文天生重要
三、主办单位
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
四、专家委员会(拟,排名以姓氏拼音为序)
陈昌凤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副院长
程曼丽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杜声显 著名歌唱家、朗诵家、中国儿童艺术剧院著名艺术家
傅溪鹏 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高洪波 著名作家
胡 芳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副院长
韩小蕙 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光明日报》高级编审
卢 勤 团中央中国少年儿童出版总社副总编
孙云晓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大龙 中国记协新闻发展中心主任
伍振国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
席 殊 中国著名硬笔书法家
于黛琴 中国国家话剧院一级演员
张国强 著名书画家、中国金都书画院副院长
周 明 中国散文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常务副会长
赵玉明 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
五、支持媒体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中国教育电视台、语言文字报、教育文摘报、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等。
六、参加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小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原则上一支参赛队由来自同一所学校15名学生组成,由学校推荐1名领队老师。每所学校可以组建2支代表队。分赛区选拔出的参赛队,直接参加全国大赛。
七、活动组别
小学A组:小学三、四年级学生
小学B组:小学五、六年级学生
初中组:初中学生
高中组:高中学生
八、活动内容
1.语文知识运用比赛
以《语文课程标准》中的各学段语文知识要求为基本范围,现场闭卷答题。
2.中华传统经典诵读
现场诵读古今中华经典诗文和各地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可参考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限时5分钟。
3.阅读比赛
在规定时间里,阅读指定文章,迅速完成答题。命题范围:国家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中小学生阅读书目用书。
4.写作比赛
命题作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书法比赛
现场书写硬笔书法或毛笔书法作品一件(硬笔字作品字数不少于30个字,毛笔字作品字数不得超过20个字)。
6.才艺展示比赛
包含讲故事、演讲、主持、脱口秀、相声、小品、单双簧、课本剧等,个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8分钟。
九、参赛办法
每名参赛选手任选2项参加比赛,其中语文知识运用比赛为必选项目,其他5项任选1项;选手2项比赛得分之和为个人总分;各代表队所有参赛选手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为团体总分。
十、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于2011年11月启动,至2012年7月结束。活动分组织发动、各分赛区、学校选送和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
1.组织发动(2011年11月——2012年1月)。下发活动通知,成立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发动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活动。
2.各地开展活动(2012年3月——2012年5月)。各单位联合本地、本校情况开展选拔活动,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 3.全国总决赛(2012年暑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北京举行全国总决赛,举办讲座,参观游览,举行表彰大会。
十一、奖项设置
大赛根据各组别、类别分别设立奖项。
1.学生个人奖项设置为:金、银、铜奖。
2.团体奖
根据各代表队的团体总分确定获奖等级,团体奖设金奖、银奖、铜奖。
3.指导教师奖
主要对象为参赛队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4.单位奖项
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最佳组织奖。
十二、奖项评定原则
1.个人奖项以卷面分数或现场评分为依据,均按2:3:5的比例评出金奖、银奖、铜奖。
2. 团体综合奖以各代表队所有参赛选手比赛所得分值之和为依据,按2:3:5的比例,评出金奖、银奖、铜奖。
十三、全国组委会昌平赛区联系方式
地址: 昌平区回龙观冠庭中心10号楼1单元602
邮编:102208
电话:(010)81748858
联系人:张老师 QQ:2514469375
网址:www.zgqsnjz.com 该网址不再展示
该网址不再展示
E-mail:yuwensuyang@163.com
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本细则由全国中小学生语文素养大赛组委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和发布。[/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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